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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-6-17 1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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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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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dmin 管理员 2016-6-28 12:19:10 楼主

    万科股权之争一波三折,我非常关注各方的态度转变。这也是我们对“公司”一词思维的深刻撞击,何为公司,我相信此后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会思考是成为"公司"还是成为"共私"。


    万科转制之初,创始团队放弃了对公司控制权及投票权的绝对控制,也就是51原则,万科认为,坚守价值底线,拒绝利益诱惑,坚持以专业能力从市场获取公平回报,是万科获得成功的基石。对公司运营及发展做决策的是由价值观引导,而非人或者资本引导。这在很多人眼里就是傻冒,既然是上市公司理论上我就可以通过资本不断增持股份,进而达到多数原则,通过资本来达到实际控制公司,无论创业皇帝是谁,最后我都可以让资本成为皇帝。在股权之争之前,万科一直是中国公司的旗帜,万科的企业文化绝对是“忠于制度,忠于流程”而非人。在股权之争前,华润是万科的第一股东,华润的原则是“有第一大股东之实,但不行第一大股东之权,全力支持管理层”,正因为有这样的大股东与万科管理团队,才让人看好万科股权架构,是中国企业的榜样,是市场经济的标杆。但正如大家看到的,放弃绝对控制权就会有风险,而最终风险还是发生了。宝能系接连举牌成为第一大股东,加上华润也站在了管理层的对立面,直接导致万科的创始团队丧失了对公司的控制权,等于你辛苦创业几十年,最后公司却是别人的,这个感觉肯定不好受。


    虽然我从情感上是支持万科管理层的,因为这代表了价值观引导,正确的价值观才是企业最强大原动力,但理性告诉我,敬畏资本的力量,既然是市场经济,既然双方都认可了这个游戏规则,既然你主动放弃绝对控制权,既然你认可股权变化,那皇位易主就会发生。


    什么是公司,我认为公司是有理性与感性共同组成的,创业期创始人的精神也是公司的血液与养分,什么样的公司是由什么样的老板决定的,这话不错,感性是因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价值观,在前期可以说价值观大于制度,先有共同价值观,求同存异,彼此融合。我们公司的合伙人制度就是寻求共同价值观,做相同的事必须要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,明确目标与定位,我们从来不以业绩为公司发展考核指标,我们所有的出发点皆一条,那就是解决业主的麻烦。设计装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与问题,如何去解决,怎么解决都是以这个为唯一标准。我们公司的所有考核也全部以解决业主的麻烦而展开,比如设计师如何考核,那就以实景呈现为目标,因为执行过程中的任何一点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考核,材料、施工、设计,设计师必须全部解决,才能交出满意的答案。但是合伙人制度并不是终极方案,合伙人就是个人的平台,员工最终全部成就了合伙人,除非员工可以成为合伙人,否则全部是牺牲了青春年华。如果你所在的一家“公司”的老板年终分红的时候,把剩余的利润全部放进自己的口袋,如果一家公司的老板有权决定年底100万利润是拿30万买车,还是拿80万买房,那这些更不是“公司”,这比合伙人制度更不堪,这全是老板的个人平台,因为老板的权利大于公司的制度,他有权决定利润分配,他认为分红完剩下的就是个人的,这种“公司”其实没有任何制度,完全不是一家“公司”,最多是“共私”(共有人的私人财富),这些公司的制度是单向的,全部指向员工,老板拥有无上权力,老板会认为公司是我的,员工的付出从潜意识里面他是不会认可的。而我们看到的分公司才是真正意义的公司,制度是双向的,区域负责人权、利相符,虽然有一定权力,也承担了一部分责任。合伙人制度最终会有机会演变成公司,我认为既然创立公司就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,公司既是你的又不是你的,想要控制公司那就不要成为公司,个体是你最好的选择。公司成立越久,发展越久,公司越不是我一个人的,我无权独裁,我只能是董事执行,它不仅仅是合伙人价值观的责任与担当,更会成为社会的价值与担当。公司制度不仅仅是对同事,更重要的是对创始人的限制。我们经常看到朋友圈话,老板最苦老板最累,其实他们不明白最苦最累最没保障最先被牺牲掉的永远是员工,员工的利益才是最没有话语权的。所以,是合伙人的成长与博弈,催生了制度的成长,反过来作用于创始人,最后成为公司制度,因此最终公司是理性的,公司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制度而非人,当公司成为制度的时候,管理层或者创始人要做的是不同阶段不同策略来辅助公司成长,而不是控制。回到我之前的例子,应该说老板是无权决定年底100万利润分配的,他的收入得所有人同意之后,按照比例与贡献,是在制度之下的,他只是制度的执行者,余下的钱不是创始人的,而是公司的。


    回到万科股权之争,管理层之所以有舆论支持,因为宝能系进来的复合动机,并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价值,更多的考虑了自己的利益。可能舆论在意的并不是股权变化,而是“争”,对于传统的我们来说,我们是拒绝从他人手上抢自己喜欢的东西,看待别人也一样,但假如万科引进深圳地铁引发的股权变化呢,那舆论可能认为变化而非“争”,就好像当初万科引进华润作为第一大股东一样,当万科还未成为万科之时,华润比他人更敢于投资万科,华润也是用资本换来的第一大股东,而万科也得到了现金流,可以快速作用于运营,这就是华润的回报,这是正常的市场经济回报。我们能说这是“争”吗,或许“禅让”更具有正面意义。如果保护了小股东,那大股东的利益如何保证,利益不应该按照大小区分,只能按照多少区分,哪怕一个人占有99.9%的股份,而余下人只占0.01%的股份,我们不应该针对那个已经成为99.9%的人,而是要思考什么样的制度才会造就这样的人,而当初我们在干嘛?


    最后我相信王石先生的判断,人的主观性会大于资本的力量。


    我们想要成为一家优秀的公司,那就必须在元认知上达成共识,尊重同事,尊重资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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